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安福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2022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安康
联系电话:15355609797
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工业园区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