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澄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澄江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澄江市九村镇龙潭村东溪哨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OqG2zZ8Dwa2QyrRDrTHiQ?pwd=3ehq
提取码:3ehq